2007年5月27日 星期日

產品開發評估簡介(一)

在產品開發的過程中首先必須先了解開發產品的屬性,

依衛生署的規範主要區分如下:


含藥化妝品

染髮劑、燙髮劑、及含有衛生署公告之

「化妝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」之成份,

含量以不超過該基準為範圍以含藥化妝品管理。

而含量超出基準者則以藥品管理。

此類產品必須向衛生署申請含藥字號後始可販售。



一般化妝品

不屬於含藥化妝品的則列為一般化妝品,

依衛生署規定免驗,但各廠商需做好內部控管。


一個化妝品的產品開發可分為開發(外包裝設計)

和研發(半成品研究)二個部分,

而一個嚴謹的商品開發時間大約1~2年,

有些日系的化妝品往往會花到3~5年的時間,

流程大致如下:





















化妝品乃是直接在人體頭髮和皮膚上使用,

所以原料從取得到使用階段,為了確保其安全有效,

必須審慎的評估其適用性。行政院衛生署制定了一套

「化妝品原料標準」,以作為國內業界選取化妝品原料時的基準。

文中詳列各種常用原料的名稱

(包含學名、俗名、CTFA命名等)、

物理性質、化學性質及功能,作為研究人員研發商品的參考指標。

儘管政府設定了各種標準,

但這只能視為原料選用時的基本品質要求。


對於原料的選用標準,不論得自天然的、

合成的,除了純度等化學上的品管、分析標準之外,

更重視其在安全性評估上的實驗數據。


所以一個嚴謹的製造廠,

必須設定原料進廠的標準作業流程

(Standard Operation Process),

嚴格控管各項原料的品質,作為產品研發製造安全、

安定的第一道關卡。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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